以案说法—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必然导致合同解除?(结合比较高院指导意见...
〖壹〗、疫情仅致合同履行困难时,当事人可重新协商 ,能继续履行的法院应加强调解引导继续履行;以履行困难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的,法院可结合实际决定是否支持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方式 、价款等;因疫情或防控措施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法院应支持解除合同。

〖贰〗、疫情或防控措施导致不能按约定期限履行或成本增加,继续履行不影响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院不予支持 。若导致出卖人不能完成订单或交货,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或定金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 ,法院不予支持。
〖叁〗、综合判断: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虽属于不可抗力,但并非必然导致合同免责解除。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免责事由,与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内容、疫情影响程度及因果关系等相关 。
〖肆〗、疫情未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但未涉及《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5条中“特定活动取消”的情形;承租方无权单方解除,但可通过诉讼破解合同僵局。
〖伍〗 、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出卖人因疫情无法交货或买受人无法付款 ,请求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支持。
疫情影响无法开业?诉前调解“隔空”化解房屋租赁纠纷
受疫情影响,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暂停 ,王某因房屋租赁目的无法实现,对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并要求返还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房屋租金及押金共计294769元。调解过程:收到起诉材料后,海淀法院立案庭立案审核人胡美青与原告王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判断双方有调解的可能 ,建议王某选取诉前调解 。
受疫情影响,租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疫情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规则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民法通则中“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北京朝阳法院(2020)京0105民初27932号案例中,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0年7月1日解除,出租方返还押金8万元 ,未支持退还7万元租金的诉请 。该判决综合考量了疫情影响 、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利益平衡,符合法律对不可抗力、合同解除及公平原则的规定。
月15日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称疫情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被告解除合同系违约,要求支付10000元违约金。判决结果:经调解,双方当天下午5点达成调解协议 ,解除合同,被告支付2750元违约金,不要求退还尚未到期的租金 ,因被告在外地,原告答应房屋封闭措施解除后再行腾退房屋。

疫情影响婚纱照拍不了?法官这样“云”调解
〖壹〗、昌平法院通过“云”调解快速化解了一起因疫情导致无法拍摄婚纱照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仅用时25分钟便成功调解结案 。案情回顾:32岁的孙先生年初与北京某摄影公司签订影像服务合同,约定于今年2月份拍摄婚纱照。因突如其来的疫情 ,孙先生无法返京,摄影公司也不能开工拍摄。
〖贰〗 、企业感谢与司法成效武汉公司负责人专门致电法官,对海淀法院高效工作表示感谢 ,称“疫情期间还能这么快解决纠纷 ” 。此案通过“云调解”与快速解封,既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又帮助被告企业渡过难关 ,为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提供了典型范例。
〖叁〗、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公司仍不服,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 。疫情期间的挑战与应对 疫情影响:北京高院申诉审查庭承办法官姜春玲准备安排谈话时 ,疫情来临,为防止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调整再审审查工作方式 ,暂时采取书面审查。
〖肆〗、“云调解”与履行方式 线上调解:因正值疫情期,2月28日上午,杨婷通过“云调解 ”与双方连线。谢某同意支付欠款,但拒绝当面支付或私下转账 ,担心日后纠纷 。杨婷将情况告知张秋艳法官,张法官提出通过法院账户履行的方案,原、被告均表示接受。
〖伍〗 、婚前有很多准备 ,见双方父母,媒人沟通仪式流程,准备彩礼 ,首次带礼见亲戚,拍婚纱照,邀请双方重要的亲朋长辈参加酒席…这些都是见面聚集的热闹场面 ,但这些在疫情环境下都要看运气。很多亲朋在不同的地方,而疫情可能随机出现在任何一座城市和村庄 。








